天天达

公公和同村男子强奸儿媳获刑5年

 

    在河南省巩义市的一个案件中,公公李某某与同村男子丁某卿因强奸儿媳春玲而被判刑5年。 春玲是一名44岁的智力残疾女子,其丈夫李涛被评定为智力残疾四级,长期随妹妹在外打工。公公李某某在其家中,多次与其有二级多重残疾的儿媳春玲发生性关系。为了抵债,李某某还协助同村男子丁某卿强奸春玲20多次,实施强奸时李某某还在门口帮丁某卿守着,不让别人过来。 春玲在家中突然分娩产下女婴后,这起强奸案被揭露。9月30日,该案以送达的方式宣判。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丁某卿、李某某犯强奸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丁某卿赔偿春玲产后护理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9379.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