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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指认猥亵现场坠亡 一审宣判

 

    关于您提到的“教师指认猥亵现场坠亡 一审宣判”的案件,以下是详细的报道: 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案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王中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类似遭遇。起诉书显示,2022年4月3日15时许,被告人林某(时任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带领被告人李某某(辅警)押解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王中,到其执教学校辨认现场。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中央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办案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王中将二人带到某栋楼四层后,二人先后离开王中身边,同时背对王中,看向右侧墙面长达15秒,让站在事发教室(门窗呈开启状态)门口的王中一直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王中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 王中家属从警方了解到,两名警务人员中,一名佩戴执法记录仪但未打开,一名未佩戴执法记录仪。一名旁听庭审的知情人士介绍,庭审中两名警员表示认罪认罚。根据公安部2020年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对有关侦查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有关情况。辨认(犯罪现场)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庭审中公诉人指控,本案中辅警不属于侦查人员,现场只有一名侦查人员,且没有见证人也没有全程录音录像。王中家属表示对判决结果不认可,认为量刑过轻。法院绕过了他们被害人的身份,他们的律师也不能在庭上质疑。王中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准备以被害人家属身份向检察院提交意见,希望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合理量刑。 该案件一审宣判后,引发了广泛关注。法院在判决时认为,两名警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王中坠楼死亡。虽然他们表示认罪认罚,但法院认为其罪行严重,影响恶劣,因此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然而,王中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认可,认为量刑过轻。他们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以争取更公正的判决结果。同时,该案件也引发了社会对警务人员执法规范和安全保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