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在男孩飞踹女孩的事件中,家长道歉的细节如下: 调查期间,男孩陈某的家长主动向女孩黄某的家长致歉,并取得了黄某家长的谅解。这一行为体现了陈某家长对于孩子不当行为的深刻认识,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为双方的和解奠定了基础。 该事件发生在广东揭阳,陈某(男,13岁)与黄某(女,11岁)均为在校学生,且相互认识,为朋友关系。事件起因是黄某在前一天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钥匙扔掉,陈某要求黄某赔偿,但双方协商未果。随后,在篮球场玩耍时,陈某追赶黄某并从背后将其踹倒,导致黄某轻微伤。由于陈某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对其不予处罚,但已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