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骚扰店铺正常营业**可以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属于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于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可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因此,如果有人在店铺正常营业时间进行骚扰或威胁等行为,店家可以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报警之前,也可以尝试与打扰营业的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其需求和目的,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同时,应尽可能记录下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骚扰电话记录、短信或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报警或寻求法律帮助时可能起到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