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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

 

    宅基地确权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由于历史原因,目前的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手续不全、面积多占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重新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并重新登记发证是非常必要的。 农村宅基地确权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 申报: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需要领取并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 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的界线、权属性质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 3. 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等。 4. 审批:公告期满后,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并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 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 颁发土地证:完成上述程序后,最终由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确认宅基地的权属和使用权。 总之,对于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操作。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