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关于出版社回应琼瑶版权归属问题,以下是详细的分点阐述: 1. **琼瑶作品的版权持有方**:据作家出版社的声明,可人娱乐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可人公司”)是作家琼瑶生前创作的全部文学作品(以下称“琼瑶作品”)唯一的版权持有方。这意味着,除了可人公司以外,其他公司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或出版琼瑶的作品。 2. **作家出版社的出版权**:作家出版社有限公司享有“琼瑶作品”合计71册中文简体版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专有出版权。这意味着,除了作家出版社以外,其他出版社未经许可,不得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琼瑶的作品。 3. **版权费用的分配**:虽然琼瑶在遗嘱中未提及遗产分配,但从其旗下公司的一则声明可以看出,其儿媳及作家出版社已经注意到了版权归属这一事。有报道称,琼瑶儿媳何琇琼已经在其朋友圈强调“严禁投机行为,遏制侵权”。这表明,对于琼瑶作品的版权费用,其儿媳和作家出版社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法律措施来保护其权益。 4. **法律适用**:关于琼瑶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一般适用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如果相关作品在大陆出版、发行、改编也适用中国大陆法律。自然人作品的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和死后五十年。琼瑶去世后五十年内其作品著作权由其法定继承人即其儿子行使,作品版权使用许可费或者版税等相关收入也归其儿子所有。 综上所述,出版社已经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琼瑶作品的版权权益,并通过声明明确了版权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