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诱供如何定罪是一个复杂且严肃的法律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条款和司法实践。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 诱供的定义与法律规定 诱供是指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诱使刑事被告人或证人按侦查、审判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表明,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能使用引诱等非法方法来获取证据。 ### 诱供的法律后果 1. **证据排除**:如果办案人员采用诱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那么这些证据将被视为非法证据,并可能被排除在案件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2. **行政或刑事责任**:办案人员诱供将负法律责任,其具体责任视情节轻重而定,可能包括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仅仅因为诱供行为本身,并不一定直接构成犯罪,除非该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或者精神损害,或者涉及到了贪污受贿等情节,才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被监管人罪、贪污罪或受贿罪等。 ### 对诱供行为的监督与举报 当事人对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行为,可以报案、控告、举报。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调查到情况属实,检察院会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相关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办案人员诱供是违法行为,并可能导致相关证据被排除。同时,诱供行为还可能引发办案人员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因此,办案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取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需更多信息,请查阅相关法律规定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