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按摩服务业列入特种行业管理

 

    南宁将按摩服务业列入特种行业管理,这一规定已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批准,并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种行业包括十二类,分别为: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印刷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开锁业、寄卖业、二手机动车交易业、机动车维修业、按摩服务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其中,按摩服务业是首次被列入南宁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范围。 《规定》对按摩服务业的经营场所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隔断,包厢、包间的门窗应当使用或部分使用透明材质等。此外,《规定》还要求按摩服务业经营者对凌晨2时至8时在场所内接受服务的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其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并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将按摩服务业纳入特种行业进行治安管理,并非南宁首创,而是借鉴了云南昆明、陕西西安等地的经验和做法,主要目的是为城市提供更好的治安环境。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加强对按摩服务业的治安管理,弥补立法空白,防范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