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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首富张美兰被追加无期徒刑

 

    越南女首富张美兰在已被判处死刑后,因另案被查,于10月17日被法院宣判犯有诈骗财产、洗钱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三项罪名,并被追加无期徒刑。 具体来说,陪审团以诈骗财产罪判处张美兰无期徒刑,以洗钱罪判入狱12年,以非法跨境运输货币罪判入狱8年,数罪并罚后张美兰的总刑罚为无期徒刑。 此前,张美兰因涉嫌金融欺诈等罪名,在今年4月被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并被指控诈骗金额达304万亿越南盾(约合900亿元人民币),这是越南有史以来最大的金融欺诈案。该案造成的总损失目前已达270亿美元(约合19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越南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的6%。 值得注意的是,张美兰曾一直是越南金融界的核心人物,她于1992年创立万盛发集团,最初从贸易起步,后延伸至餐厅、酒店、地产、金融等领域。然而,她的行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削弱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在判决中,法官认定张美兰挪用公款、受贿以及违反银行规定罪名成立,并要求她缴纳巨额赔偿金。尽管张美兰在庭审中否认了这些指控,并声称自己不熟悉银行业务,但这些辩解并未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 此外,由于越南法律允许在独立案件中对同一人进行额外审判,因此即使张美兰已被判处死刑,法院仍有权对她进行新的审判并作出相应判决。不过,由于死刑的存在,新增的刑期通常不会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