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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搬迁补偿收入是否纳税

 

    企业搬迁补偿收入**是需要纳税的**。 具体来说,企业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需要按照相关税收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根据搬迁规划用于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等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对于不同类型的补偿费,税务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1. 土地补偿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免征增值税。 2. 资产补偿费:包括厂房、办公楼、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的补偿费,这部分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处理方式依据搬迁规划进行。 3. 政策性搬迁补偿费:包括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补贴等,这部分收入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具体处理方式依据搬迁规划进行。 此外,如果企业利用搬迁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如果是非政策性搬迁,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而政策性搬迁的土地补偿收入和各类政府补助,企业不需缴纳增值税;对于房屋建筑和机器设备搬迁的补偿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则要依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