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住房增量补贴的发放标准因地区、职工级别及政策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标准: 1. **基本标准**: - 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例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则可能不发放住房补贴。 2. **提租补贴(租房补贴)具体标准**: -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 - 2005年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4. **其他标准**: - 增量补贴的对象包括从1999年1月1日起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在职职工。 - 为确保住房资金良性循环,增量补贴可能采用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交率的过渡办法。 - 房价收入比(即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下的企、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减发或不发增量补贴。 请注意,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发放标准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