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的辞职原因

 

    董明珠辞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响应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禁止违规兼职的通知》的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能同时担任集团和下属企业董事长等职位。董明珠此前既是格力集团董事长,又是下属企业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因此需要进行调整。 2. **国企改革**:国企改革规定不能同时担任集团和电器公司董事长,格力集团董事长属于市属干部,代表国资委,而电器是股份公司属纯企业,珠海几家国企上市公司都会进行类似的调整。 3. **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董明珠计划参与格力电器的员工持股计划,身份上有所冲突,因此必须卸任格力集团董事长职位。 4. **个人意愿**:董明珠基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主动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一职。 综上所述,董明珠的辞职是响应国企改革和文件精神,同时基于个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考虑,以及她本人的意愿所做出的决定。这一调整并未影响她在格力电器的职位和职责,她仍继续担任格力电器的董事长兼总裁,专注于推动格力电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