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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房本

 

    集体房本,通常指的是**集体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属于特定集体所有的产权形式,包括企事业单位所有或同一楼盘的住户共有。这种房产证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概念,但大致可以分为两种较为常见的类型:一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起房子,然后向社会发售,并以村集体名义发给购房人;另一种是一些单位、公司在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起房屋卖给社会公众,然后向购房人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房产证并不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因为它不是建立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且往往没有经过完整的房地产开发流程,如土地、资质、资金的审核,以及相关的行政手续。因此,购房人虽然可能持有这样的房产证,但实际上并不受法律完全保护,存在隐忧。 此外,集体产权房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 在过户方面,集体房产证过户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取得村委或村集体的认可,并依法行使该村村民的义务等。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如购房时与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书、单位开具的房产证明、个人身份证等,然后到房地产管理所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