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是否一直以80码(即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行驶,取决于行驶车道的时速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同时,具体车道的最低车速也有不同规定,如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60公里。 因此,如果您在左侧快车道或中间车道上行驶,且该车道的最低限速高于每小时80公里,那么您以每小时80公里的速度行驶就违反了车速规定。您应该按照限速标志来行驶,确保车速在规定的范围内。 另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还需要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超车或换道前提前打转向灯,并注意观察出口标识,避免走错方向或发生危险。同时,也要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如轮胎气压、制动效果等都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