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关于您提到的“大人先动手打未满16岁未成年”的问题,这种行为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违反规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未成年人应该及时向家长、老师或者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同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