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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山火人员处理结果

 

    雅江山火人员处理结果如下: * **雅江县委、政府在贯彻落实省、州护林防火工作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等问题,对护林防火工作宣传不到位、监督不力,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对护林防火工作执行不坚决不全面,存在侥幸心理、敷衍塞责,对火灾隐患点排查不到位、监督不力,县到村对护林防火工作执行力层层递减等问题**。为严肃纪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规定,分别给予25名同志党纪政务处分,涉及县级干部3名,乡科级干部11名,一般干部及其他人员11名。 * **雅江县委书记相关责任问题报省纪委;雅江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相关责任问题,经州委报请省纪委批复同意后由州纪委给予其相应处理**。 具体追责问责情况包括: 1. **雅江县委常委温生平同志,对两起重大森林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县政府副县长冯适同志,对两起重大森林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县环林局局长罗让贡布同志,对两起重大森林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谭平同志,对两起重大森林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5. **县环林局副局长施岁康同志,对“2.19”重大森林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县环林局副局长、森林公安局教导员能川土登同志,对两起重大森林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恶古乡党委书记张建红同志,对“2.16”重大森林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并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重新确定为副主任科员)处分**。 8. **恶古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尺能郎加同志,对“2.16”重大森林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 **恶古乡副乡长兼专武部长何东超同志,对“2.16”重大森林火灾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