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入户东莞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迁回原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相关规定,户口迁出后,只要符合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和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地。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 迁回原地的条件 1. **常住人口或直系亲属**:必须是原户籍地的常住人口或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住房证明、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符合迁入地的规定**:必须符合原户籍地的迁入规定,例如未婚且失业,或有住房和当地村委会及户主的接收证明。 ### 迁回原地的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向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 2. **审核通过后开具准迁证**:派出所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3. **办理迁出手续**:回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注销现户籍并拿到户籍资料。 4. **办理上户口手续**:最后回到原籍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完成户口迁回原籍的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来是农村户口,迁到东莞后变为城市居民户口,将来再迁回老家可能也无法恢复为农村户口,且可能无法迁回村里,因为村委会一般不会同意迁出去的人再迁回来。因此,迁回原地时可能需要在镇上或县城有房产,或者当地有集体户,才能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