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瓷器底款年代识别

 

    景德镇瓷器底款年代识别可以通过观察底款的特点和变化来进行。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景德镇瓷器底款年代识别的简要概述: 1. **建国初期(1949—1954)**:瓷器底款为新旧并存。部分瓷器沿用民国时期底款,如“江西徐生记出品”、“江西吉昌社出品”等。同时,也有部分瓷器使用公司(瓷厂)款,如“江西建国瓷业公司”、“景市建国瓷厂出品”等。此外,建国后不久,有些瓷器底款出现“景德镇制”篆书方款。 2. **合作化时期(1955—1957)**:瓷器底款特点为圆印章式,有的加有瓷厂数字序号。此时“江西景德镇名瓷”底款较为流行,文字排列可以分为自左至右式和自右至左式。 3. **大跃进时期(1958—1959)**:底款基本沿用合作化后期流行的款式,文字排列多为自左至右。 4. **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景德镇瓷器底款全部停用序号厂款,而开始使用各厂厂名款,如“景兴瓷厂”、“红旗瓷厂”、“东风瓷厂”等。 5. **恢复时期(1962—1965)**:为适应陶瓷出口换汇的需要,底款开始使用统一的“中国景德镇”系列,并至少有6类14种。 6. **文革时期(1966—1976)**:瓷器生产以生活日用瓷为主,底款基本上沿用“中国景德镇”系列。文革后期部分瓷厂新设计出“景德镇制”篆书方款,但与老底款相比略有差别。 7. **过渡时期(1977—1979)**:此期除继续沿用文革时期底款样式外,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江西省陶瓷工业公司向各陶瓷生产企业重新颁发了商标代号。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鉴定时还需结合瓷器的器型、胎釉、纹饰等其他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同时,随着时间和市场的变化,底款的使用也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