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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意味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通常意味着在首次开庭审理后,法官发现案件未能全面查明或需要进一步核实证据和事实,或者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具体来说,二次开庭可能由以下几种情形触发: 1. **证据和事实的核实**:在第一次开庭后,法官可能发现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或者出现了新的关键证据需要双方当面质证。 2. **程序性原因**: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能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等,这也会导致二次开庭。 3. **特殊情况**:例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被告人脱逃、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审理中断等情况,法庭可能会中止审理,待原因消除后恢复审理。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例如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四条和第二百零六条等,这些条款详细规定了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宣布休庭或中止审理的情形。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的频率和合法性**: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二次开庭甚至多次开庭都是合法的,只要法庭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或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