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关于您提问的“福建痛经假”的问题,我为您找到了相关的搜索结果。 福建目前没有针对痛经假的具体规定。据搜索结果,福建省实施的《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均未对痛经假作出相关规定。因此,如果福建的女性职工想要享受痛经假,可能需要参考其他省份的规定或者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与雇主协商。 此外,搜索结果中还提到了关于痛经假的一些其他信息。例如,有报道称早在1993年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已经对痛经假作出了规定,其中的第七条月经期保健第4项中写道: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还有,2020年12月,《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正式对外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期女职工劳动保护。 这些信息表明,虽然福建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痛经假的规定,但其他省份和国家的类似规定为女性职工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劳动保护。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