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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择期宣判

 

    **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已择期宣判**。 2023年12月11日晚,山东青岛市平度市两名女性幼师在出租屋内时,遭一名男子入室杀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的起诉书载明,被告人李某勇因生活不顺致其心理扭曲,产生报复同学李某甲(化名李某菲)、堂哥李某乙之恶念。他通过蹲守、跟踪、尾随等方式获取李某甲地址,并购买单刃刀多次窜至李某甲住处伺机作案。2023年12月11日21时许,李某勇携带购买的单刃刀窜至李某甲所在出租屋,敲门入室,并趁李某甲不备猛捅数刀,并将其逼入其室友刘某某卧室后继续捅刺,致李某甲当场身亡。李某勇担心罪行败露,又持刀朝刘某某捅刺数刀,二人发生撕扯,刘某某倒地,李某勇持续捅刺并划割其颈部,刘某某当场死亡。李某勇逃离现场后,又驾车携带事先购买的铁锤窜至胶州市堂哥李某乙住处附近,于12月12日凌晨被警方抓获。 2024年10月9日上午,此案在青岛市平度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青岛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勇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勇曾表示认罪认罚,但频繁称自己有精神病,希望做精神鉴定,而检方对于被告不患有精神病的态度明确,称被告言语清晰度,作案过程中,提前踩点,蓄意倾向明显,事后逃逸,筹划周密。最后法官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2024年10月18日,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李某勇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各47510元。李某勇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