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措施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措施。这是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部分自由等让其感到痛苦,达到主动履行的目的。 具体措施包括交通限制(如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高端交通工具)、住宿限制(禁止在星级宾馆、酒店等高消费场所消费)、购房和租赁限制(禁止购买不动产或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以及其他高消费行为限制(如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让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限制高消费措施的目的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高消费和有关消费行为,避免恶意逃债行为,形成震慑力量,督促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主动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一旦强制执行的目的已经实现或者确定能够实现,发布失信和限制消费的措施就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