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确实是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的。具体流程如下: 1. **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应当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包括: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设立、撤销或范围调整的建议,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撤销**:村民委员会的撤销同样需要遵循上述程序,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撤销建议,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3. **范围调整**: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也遵循上述程序,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范围调整建议,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综上所述,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确实是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的,并且需要经过村民会议的讨论同意和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