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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篮球场砍手事件终审判决

 

    长春篮球场砍手事件的终审判决是:郝升山、林忠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郭守佳和刘春光分别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和举被判14年;杜夏鹃11年;张纯洁10年;仁术程8年;题申立仁5年;陈永哲和彭立刚各被判5年;张也3年6个月;赵逊乡和李慎龙均被判3年。其中,郝志鹏的父亲郝升山被判死刑,母亲杜夏娟被判11年,郝志鹏本人也获刑5年。 这一判决是在2011年10月8日吴天昊与同学在篮球场发生争执,随后演变成严重的暴力事件,吴天昊不幸被砍伤致死之后,经过法律程序得出的结果。此案引发了广泛关注,提醒人们校园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和谐相处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