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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王以前有实权吗

 

    英国女王的实权历史可以追溯到君主立宪制度的确立之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实权逐渐受到限制并最终转变为象征性角色。 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于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逐步确立了以议会为核心的君主立宪政体。尽管议会的权力逐渐超过国王的权力,但英王仍被视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然而,随着历史的演进,国王逐渐放弃了这些权力,导致它们逐渐转移到议会和首相手中。 在立法权方面,议会的权力明显大于国王。但在行政权上,国王原本拥有绝对的权利,只是后来逐渐放弃行使这些权利。例如,国王原本有权任免首相和内阁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和各殖民地总督,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册封贵族和授予荣誉称号,审判政治犯人,统帅军队,以及宣战与议和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权力大多由议会和首相实际行使。 尽管如此,英国女王在法律上仍保留了许多特权和象征性意义。例如,女王是英国和英联邦统一团结的象征,是英国和英联邦的最高领导人,可以与外国国家元首进行会晤。同时,女王也是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和政府决策的顾问,对政府决策享有咨询权、鼓励权和警告权。 在近代历史上,英国女王的实际权力进一步减弱。例如,在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在位期间,她主要在礼仪性场合出现,并履行一些象征性职责,如任命首相和听取首相汇报工作等。然而,这些职责更多地是形式上的,实际权力仍掌握在议会和首相手中。 总的来说,英国女王的实权历史经历了从拥有实际权力到逐渐转变为象征性角色的过程。尽管女王在法律上仍保留了许多特权和权力,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这些权力大多由议会和首相实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