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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炒股失败

 

    夫妻一方擅自炒股失败,如果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股市亏损部分。 具体案例如下:范先生瞒着妻子曹女士,将卖房款中的144万元投入股市,并亏损了71万元。曹女士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范先生未将所获得房款的事实告知曹女士,并未经曹女士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女士的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女士的平等支配权。因此,法院支持了曹女士的诉求。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在炒股过程中存在挥霍、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夫妻在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上应当相互协商、共同决策,避免擅自行动导致家庭财产受损。如果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