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夫妻三次闹离婚都不愿管孩子,这起案件在麻城市人民法院木子店法庭引起了广泛关注。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李某男结婚后生育一子李小某,现不到8周岁,身患多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两人因感情破裂,三次起诉离婚,但都不愿意抚养孩子,要求法院将孩子判给对方。 张某女自述,结婚初期两人感情很好,但自2019年起与被告李某男发生争吵后,李小某一直由李某男父母照顾,她则外出打工,对孩子的关心较少。李某男则表示,因李小某身患多重残疾且经常需要做康复治疗,孩子的爷爷奶奶身体不好,无法继续照顾,他不得不外出务工挣钱养家,导致陪伴孩子的时间有限。 法官在了解双方纠纷后,多次从法理和人情角度劝导双方,强调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最大,不应让孩子成为夫妻矛盾的牺牲品。同时,法官也批评了双方以客观事实为借口相互推诿拒绝抚养孩子的做法。然而,双方仍不愿接受孩子随自己共同生活。 基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家事审判理念,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并依法发出《家庭教育令》,要求张某女与李某男定期陪伴、照看李小某,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多关心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给予亲情关爱。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提醒人们在面对离婚和子女抚养问题时,应认真思考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