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被打26枚岩钉攀岩者赔600万

 

    经过搜索,我能够理解关于三清山被打26枚岩钉攀岩者赔600万的相关内容。 2017年4月,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携带电钻、岩钉、铁锤等工具,在江西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攀爬“巨蟒出山”岩柱体(又称巨蟒峰)。在攀爬过程中,三人通过互相协作、互相配合的方式共同攀爬至巨蟒峰顶部。经现场勘查,张某明在巨蟒峰上打入岩钉26枚。 这起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三人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600万元、支付专家费15万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公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认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是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名胜古迹。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列入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名录,巨蟒峰地质遗迹点是其珍贵的标志性景观和最核心的部分,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美学价值和经济价值。被告违反社会管理秩序,采用破坏性攀爬方式攀爬巨蟒峰并造成损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此外,法院还认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我国法律明确将自然遗迹、风景名胜区作为环境要素加以保护,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因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明、毛某明、张某采用打岩钉方式攀爬行为给巨蟒峰造成不可修复的永久性伤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共同侵权。 综上所述,这起案件不仅是对三名攀岩者的惩罚,更是对广大游客的警示和教育。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