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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有车但是找不到车

 

    强制执行有车但是找不到车,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 **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但找不到车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自己查找**:债权人可以自行查找车辆的位置,然后通知法院进行扣押。可以通过对方的小区、工作的商务区扫描停车费的二维码来查找车辆,或者使用ETCP、捷停车等手机小程序来查找车辆位置。 3. **发布悬赏公告**:通过平台将查封车辆公开在网络上,发布悬赏公告,发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举报被执行人名下查封车辆的线索,并按悬赏公告中的承诺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4. **采取就地查封措施**:法院会对被执行的车辆采取就地查封的措施,但由于汽车流动性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查找汽车。以往对被执行车辆采取强制执行时,法院往往只是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查封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种方式只能限制车辆买卖时的过户登记,而无法对车辆进行实际的控制。 如果法院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财产,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那么法院会终结本次的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执行时间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