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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

 

    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生活必需物品**:如果共有房产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且该住房属于生活必需物品,那么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不得强制执行。 2. **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虽然这一项更多关联于费用而非房产,但体现了法律对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求的保护。 3. **已经抵押或查封的房产**:如果共有房产已经被抵押或查封,且法院未解除查封,那么该房产不能被强制执行。 4. **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如果非债务人一方在共有房产中仅有这一处居所,那么该房产可能不得被强制执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共有房产的各个共有人都有权要求分割共有物,但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共有房产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经过法院审查并裁定后才能进行。共同共有的房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但需对房屋进行评估并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对未获得房屋的一方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不得强制执行共有房产的情形主要基于保护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避免侵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具体裁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