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经过搜索,关于"异动公告被取消"的问题,经过求证,这确实是一个误读。具体来说: 1. **正式稿的修改背景**: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市值管理14条"中,对于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的部分,正式稿删除了"依规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的要求。这一修改一方面是因为交易所的规则已经对股价异动公告有明确的要求,无需重复;另一方面是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原条文的写法可能在实务操作中引发歧义,或被误读为董事会的责任仅限于按规定发布股价异动公告。 2. **异动公告的披露要求**:异动公告的披露是根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且对于股价异动有明确的数量标准。"市值管理14条"仅是原则性提到市场表现明显偏离时董事会应该采取的措施,二者适用情形并不完全一致。 3. **正式稿的修改目的**:正式稿的修改旨在避免重复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的要求,并明确董事会的责任不仅限于发布股价异动公告,而是需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综上所述,"异动公告被取消"是一个误读。实际上,证监会并没有取消异动公告的发布要求,而是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更加明确和合理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