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男孩飞踹女孩事件的后续处理是,由于踢人男孩陈某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不予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事件发生在10月19日21时许,广东揭阳一篮球场上,一名女孩黄某(11岁)被男孩陈某(13岁)从背后踹倒受伤。双方均为在校学生且相互认识。事件起因是黄某在10月18日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钥匙扔掉,陈某要求黄某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发生冲突。经法医鉴定,黄某为轻微伤。调查期间,陈某家长主动向黄某家长致歉,并取得黄某家长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