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警方通报称,飞踹女孩的男孩是其朋友。 据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发布的警情通报,2024年10月19日21时许,揭阳110接群众报警称,榕城区榕东街道东乡村篮球场内一女孩被一男孩踢倒受伤。经调查,黄某(女,11岁)与陈某(男,13岁,均为在校学生)相互认识,为朋友关系。当晚,双方与其他同学一起在篮球场玩耍期间,因黄某10月18日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钥匙扔掉,陈某要求黄某予以赔偿。双方协商未果,黄某转身步行离开球场,陈某快速追逐黄某,跃起从背后将黄某踹倒。经法医鉴定,黄某为轻微伤。 由于陈某未满十四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不予处罚。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予以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