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的最低限速为**60公里/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有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小时。不同类型车辆的最高限速也有所不同,如小型载客汽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其他机动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摩托车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此外,不同车道的最低限速要求也不同。例如,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限速为100公里/小时;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限速为110公里/小时,中间车道的最低限速为9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