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近日,在海南G98高速海棠湾路段上,一位大爷坐着轮椅在高速上一路疾驰,速度达到60码,手上还拿着手机在看导航。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电动轮椅的时速规范,也违反了交通法规,给自身和其他车辆带来了安全隐患。 经过改装的轮椅车头,使得原本四轮的轮椅成了三轮的“轮椅摩托”,可以在高速上快速行驶。然而,根据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和相关标准,道路型电动轮椅的最大时速为15公里每小时。大爷的行为明显超出了这一限速范围。 对于大爷的行为,如果导致交通事故,尤其是其他车辆因避让他而发生事故,大爷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如果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大爷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表示,电动轮椅属于医疗器械,不允许进入城市道路通行,只能在相对封闭的生活场所或者运动休闲场馆及无障碍通道行驶。因此,大爷的行为也违反了电动轮椅的使用规定。 综上所述,大爷坐轮椅在高速疾驰的行为是极其危险且违法的。我们应该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