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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找不到人公告怎么收费

 

    起诉找不到人公告的收费标准因案件类型和金额而异。 对于非财产案件,公告费用一般在10元至50元之间。具体来说,侵犯姓名、名称、肖像、名誉及荣誉等权益的案件,每次需缴纳50-100元;其他类型的非财产案件,单次提交的费用标准为1-50元不等。 对于财产案件,公告费用根据涉案金额的比例收取,最低50元,最高可达300元左右。具体为:涉案金额低于一千元时,每次需上缴50元;涉案金额在一千至五万元之间时,按照4%的比例收费;涉案金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之间时,按照3%的比例收费;涉案金额在十万至二十万元之间时,按照2%的比例收费;涉案金额在二十万至五十万元之间时,按照1.5%的比例收费;涉案金额在五十万至一百万元之间时,按照1%的比例收费;超出部分按0.5%的比例收费。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在公共场所张贴公告,公开通知被告人相应的诉讼事项。当所有其他送达方式都不行时,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