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悬赏公告的申请通常是在执行阶段,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以下是申请悬赏公告的详细步骤和要点: ### 一、申请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 申请书需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 提供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当有关人员提供的财产线索使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 4. 明确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5. 载明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二、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 悬赏执行申请书。 -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 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如需要)。 - 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如果已知)。 - 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2. **提出申请**: - 申请执行人应在案件执行期间向执行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的书面申请。 - 前往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 3. **法院审查与决定**: - 人民法院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在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发布悬赏公告。 ### 三、悬赏公告的内容 悬赏公告应载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以及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 ### 四、悬赏金的承担 悬赏金应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悬赏执行时,应向法院承诺,如果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真实有效,并据此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申请执行人将按照承诺的悬赏金数额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 五、发布方式 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如果申请执行人希望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 六、注意事项 - 并非所有案件都可以申请悬赏执行,需满足上述条件。 - 具体的申请步骤和要点可能因地区和案件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法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当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