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费用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所得收益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1. **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所得收益缴纳**: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3. **印花税**:税率为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也有说法认为印花税税率为1‰×3621×房本面积。 4. **契税**:契税税率根据房屋面积有所不同。对于面积在140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税率为1.5%×3621×房本面积;对于面积在140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契税税率为3%×3621×房本面积。也有说法认为契税为合同价的1%,如果房屋面积大于90平米,则按当地规定收取。但北京地区契税由买方缴纳,税率为1.5%。 此外,还可能涉及营业税等费用,具体根据房屋面积和当地政策而定。 请注意,以上费用仅供参考,实际费用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