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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大量购买罂粟壳解馋被罚

 

    四名被告人张某奇、刘某安、张某通、佟某亮因大量购买罂粟壳解馋被罚。他们明知罂粟壳是毒品原植物种子,是生产毒性更高的毒品的原料,但贪图其“美味”,从盛某某处大量收购,用于食品调味和泡酒。经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鉴定,送检样品为罂粟科罂粟属的种子,且送检种子未灭活。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奇等四人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四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告人刘某安具有自首情节,故依法对其均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奇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张某通处罚金一万元;佟某亮处罚金一万元;刘某安处罚金二万元。而出售罂粟壳的盛某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山东省招远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二万元。 法官提醒,罂粟壳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生物碱,食用过后会产生失眠、昏迷等情况,长期使用会造成人的注意力和记忆力功能衰退,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死亡。因此,我们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不食用含有罂粟壳或其提取物的食品,并积极举报违法销售罂粟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