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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初一女生校内从8楼坠亡 多方回应

 

    关于广东初一女生校内从8楼坠亡的事件,以下是我的回答: 近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一名初一女生廖某某从校园内8楼坠楼,不幸身亡。据廖某某的母亲黄女士回忆,当天下午5点19分左右,孩子的父亲将廖某某送到学校门口。学校监控显示,廖某某在登记后进入校园,步行约5分钟后到达宿舍。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廖某某在宿舍内仅停留了十七八分钟后便匆匆离开,期间还曾短暂返回又立即走出,随后直接前往8楼,在走廊处不幸坠楼。 黄女士表示,他们至今无法得知孩子在宿舍内的那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会突然做出如此决绝的选择。更让家属感到愤怒和不解的是,学校在事件发生后并未第一时间通知他们,而是直到当天晚上7点20分左右才告知孩子坠楼的消息,这让家长错过了与孩子最后告别的机会,也加剧了他们的悲痛。 经过警方调查,初步判断廖某某的死亡原因为自杀,但具体的自杀原因尚未查明。这一结论让黄女士一家难以接受,他们表示孩子平时性格腼腆内向,但非常听话懂事,事发前并未表现出任何异常或矛盾。 因此,他们强烈要求学校提供更多关于孩子坠楼前的监控视频和相关信息,以便查明真相。然而,学校方面在提供监控视频和相关信息方面显得颇为谨慎,黄女士表示,他们多次向学校提出查看监控视频的要求,但学校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有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并在学生发生意外时及时通知家长。具体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总之,这起事件不仅给家长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再次凸显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希望学校能够引以为戒,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同时,也希望家长能够积极参与孩子的教育和保护,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