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旅行社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旅游业务的行为。 2. 超出经营范围:旅行社在经营旅游业务中,超出核定的经营范围。 3. 未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未按规定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不能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4. 虚假宣传: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5. 擅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许可的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 6. 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7. 指定购物场所或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旅行社在组织、接待旅游者时,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也不得安排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8.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旅行社作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因旅行社的过失导致游客遭受损害,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合同违约: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的旅游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擅自更改行程、降低服务标准等,将构成合同违约。 此外,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包括未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强行或欺诈收费、聘用无证导游和领队、选择非法设立的境外接待社、旅行社分社或服务网点存在出租转让的行为、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向旅游者收取各种附加费用、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未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或者领队证、未将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情况告知旅游者、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且保存期不够两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