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旅行社耽误了旅客行程的赔偿标准如下: 1. 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因旅行社原因导致游客未能乘坐预订公共交通工具的,旅行社应赔偿游客的直接经济损失及20%的违约金。 2. 服务档次不符赔偿:如果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旅行社应退还游客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3. 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景点赔偿:如果旅行社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或减少旅游服务项目,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项目的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 4. 强迫购物赔偿:如果旅行社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每次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5. 甩客赔偿:如果旅行社“甩客”,承担合同标准吃、住、行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因旅行社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交通费、误工费等,但需要提供有效凭证证明这些损失。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合同条款、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游客与旅行社详细沟通,明确责任归属和赔偿方案。如果旅行社拒绝支付违约金,游客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