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生意外时,旅行社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般情况下,如果由于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组团社或地接社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即使旅途意外被归为免责条款,但由于这种约定是旅行社为免除自己责任而排除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旅行社仍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根据《旅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因旅行社的过错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旅游者在旅途中发生意外,首先应查看旅游合同中的条款,确定责任归属。如果合同中存在无效的免责条款,旅游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此外,如果意外是由于旅行社的过错导致的,旅行社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