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在评审方式、适用范围、荣誉性质、评选标准和范围、职业发展侧重以及待遇等方面都存在区别。 1. 评审方式: * 正高级教师:评审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单位设有正高级岗位时才有机会评审。 * 特级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总体把握,与单位岗位无关。 2. 适用范围: * 正高级教师:适用于中小学教师,是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中的最高等级。 * 特级教师:适用于普通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的优秀教师,包括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等。 3. 荣誉性质: * 正高级教师:是一种职称,代表教师在专业领域的高级水平。 * 特级教师:是一种荣誉称号,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 4. 评选标准和范围: * 特级教师:评选对象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等的教师,要求具备中小学高级职称(副高),在某地区的教育界有一定的声望,教育教学能力较为显著。 * 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是对教师专业水平的高度认可。 5. 职业发展侧重: * 特级教师:往往是教育界的领军人物,在教育和科研方面有极高声誉和影响力。 * 正高级教师:更多担任学校的管理职务,如校长、副校长等,在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6. 待遇方面: * 特级教师:享受特级教师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数额不减。 * 正高级教师:薪资和福利待遇较高,可能因担任管理职务而获得额外津贴和补贴。 总的来说,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在多个方面都有所不同,它们分别代表了教师职业的两个高峰,展现了教师在不同领域和方向的卓越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