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朋友圈点赞可以作为加班证据**。 上海市总工会最近披露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员工小杨在休息时间推广公司产品,并发送了朋友圈,领导为其点赞。后小杨被公司开除,主张领导朋友圈点赞应视为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公司反驳,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员工自愿加班,不作加班处理。然而,法院最终判决,员工提交的证据与微信截图能一一对应,应认定为加班。公司因此被要求支付加班费18135.2元。 这一案例表明,朋友圈点赞可以被视为加班的证据之一。只要员工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加班的事实,包括朋友圈点赞、微信截图等,都有可能成为认定加班的重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