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朋友圈点赞能证明加班**。 1. 上海市总工会最近披露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员工小杨被公司开除,主张领导朋友圈点赞应视为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公司反驳称,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员工自愿加班,不作加班处理。但法院认定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小杨加班事实存在,公司应支付赔偿金和加班费。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电子数据包括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当事人需提供存储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在案例中,员工小杨提交的加班微信截图与加班时间明细表相互印证,法院认定其为有效证据,支持了小杨的加班费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