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分手后起诉要回141万拆迁款

 

    大爷分手后起诉要回141万拆迁款 近日,一位大爷与女友分手后,因女友未返还其转账的141万元拆迁款,将其告上法庭。该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不仅涉及到了财产纠纷,更引发了人们对于同居关系、拆迁款分配等问题的思考。 据了解,大爷与女友同居17年,期间两人并未领取结婚证。当大爷的房屋拆迁获得282万余元补偿款后,他转账给女友141万元,让她帮忙买房。然而,在买房后,两人关系出现裂痕,最终分手。此时,大爷要求女友返还那笔141万元的拆迁款。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双方虽未登记结婚,但考虑到二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大爷转账给女友时未明确表示该款项系借款,因此不能简单认定为借款关系。然而,考虑到双方已分手,继续占有对方大额财产缺乏合理依据,从公平角度出发,法院酌情确定女友应向大爷返还80万元。 这一判决结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虽然双方未登记结婚,但考虑到他们的同居关系和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合理的。但也有人质疑,在拆迁款分配问题上,应该更加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在同居关系中,双方应该更加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在涉及到大额财产的问题上。同时,在拆迁款分配问题上,也应该更加规范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