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网购仅退款19元商家起诉赔800的事件经过如下: 江苏的李某在一家网店购买了一套价值72.83元的床上用品。收货后,李某对该商品进行了洗涤,随后发现四件套没有缝边,认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于是向电商平台申请了“仅退款”19元。平台根据李某的申请,从商家处扣除了19元款项。 商家对此表示不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退还19元货款,并承担因诉讼产生的各类费用共计800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商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缝边问题达成过协议,且产品已经影响了商家的二次销售;同时,商家也未能证明在李某购买产品时对合同条款有明确的告知,部分条款内容在双方之间并未形成有效约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退还19元,驳回了商家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事件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如果不满意所购货物,应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确认申请退款后是否应当将商品寄给商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公平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