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居民养多只猫致楼道恶臭被诉至法院的事件发生在北京市西城区。王某、李某母女二人在家中收养了20多只流浪猫,由于猫的排泄物产生的臭味长期充斥着整个单元公共楼道区域,导致相邻住户无法开窗通风,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邻居周某为此花费了一万多元购买除臭药剂、香薰产品等,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最终,周某将王某、李某母女二人告上法院,要求她们将所饲养的猫以及猫笼全部清退出楼内,并消除臭味、保持楼道内卫生,同时赔偿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饲养宠物虽然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权利,但民事主体在行使该权利时应当提高自身的文明意识、责任意识,对于宠物加强管理,不能因饲养宠物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王某、李某母女的行为妨害了周某对房屋正常居住使用的权利,因此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王某、李某不服该判决并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此事件提醒居民在饲养宠物时,应注意加强宠物管理,保护公共环境卫生,避免对他人生活造成负面影响。同时,邻里之间应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