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达
    **未消费的门票不退不合法**。 这一做法通常被视为“霸王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同时,该法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如果消费者遇到了门票未使用过期不退款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退款;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比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文化旅游部门;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